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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1〕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清流等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43号)文件精神,本次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新任教师50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8:00(系统开启)-3月27日17:30(系统关闭),笔试时间为4月18日。
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时,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合格线(总成绩60分为合格)对象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面试人数与应聘岗位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线为70分。
(1)体检。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且总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